魅力书屋 > 穿越小说 > 老朱偷听我心声,满朝文武心态崩! > 第四百八十六章 大舅哥上门,白菜被拱了
朱标来到淳化。
淳化县这几年以来,在秦枫的治理下,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,俨然已经有了不输京城的气象,尤其走在这宽阔笔直,四通八达的马路上,很难相信它两三年前,还只是应天府下辖的一个毫不起眼的小县城。
一个好的官员,对于一县之地或是一府之地,太重要了,对当地的百姓来说,更是太重要了!
心中微微感慨,朱标轻车熟路地找到了府衙,对着那个已经混成脸熟的门口衙役打了个招呼,笑道:“劳烦通禀一声,就说黄彪求见秦大人。”
“啊呀,黄公子,对不住!”那衙役也还了个笑脸,却道:“我家大人不在府衙。”
嗯?
去了哪里?
朱标微微一愣,连忙问道:“莫不是去了六合县?”
他知道,秦枫拟定的那个至关重要的工厂,将地址选在六合县。
之所以不放在淳化,有综合的考虑,一方面淳化县如今都快成了寸土寸金,很多京城人士,看中这里的繁华,都来纷纷开起各种店铺,倒反天罡了属于是。
这种情况下,秦枫要圈出一块规模颇大的地皮,用作厂房以及未来的规划,在淳化县倒也不是不行,但不免要影响很多人的生计,怨声载道虽然不至于,但总也是一桩没必要的麻烦。
刚好,秦枫的亲传弟子徐鼎臣,完成了状元跨马游街之后,到六合县走马上任,以十岁之龄,已经是朝廷登记在册的七品知县。
再说了,六合县也是应天府所属,秦枫把新厂放在六合,一方面能够时时提点还不成熟的徐鼎臣,另一方面也能够将六合县带起来,若是能有淳化的规模,那么整个应天府,无疑能再向上迈一个大台阶。
“没有。”那门口衙役却道:“大人今天一早,就往黄家去了,嘿嘿!”
其实对于淳化县的老百姓来说,太子大婚,固然是风光煊赫,但终究是皇家的事,跟寻常百姓关系不大。
但秦大人成婚,那便是整个淳化的大喜事!
今天早晨,秦枫去黄家,许多人都看到了,都露出会心的笑容,心想秦大人终究也是年轻人,这就有点忍不住要见新娘子了呢!
呃。
朱标微愣,也不禁莞尔一笑,便谢过了那衙役,转身径向黄家而去。
这所谓的黄家,是怎么回事,朱标当然早就心知肚明。
自己的这个一奶同胞的妹妹,也要跟自己同一天成婚了呢。
只可惜,人家是两情相悦,而我这里……唉!
摒除了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,朱标走在路上,时不时还甩甩酸痛的手臂,心想幸好之前俯卧撑锻炼了不少,否则这一百块龙纹玉佩的刻字,忙活一天也忙活不完。
看似只有一百块,但这活儿精细啊!
那羊脂白玉,每一块都价值不菲,光成本价格,就得上千两银子起步!
朱标虽然是当朝太子,也不是个挥霍的性子,谨慎地按照工匠的指点,认认真真在每块玉佩上留下一个小小的“朱”字。
如今正是朱明王朝,太子亲自写下的这个朱字,价值万金!
唔……那个常氏……倒没听她说累呢。
朱标暗暗想着,玉佩上除了他的朱字,还有另一个常字,那便是寓意着龙凤呈祥,太子和太子妃永不分离的意思。
虽然不太满意这桩婚事,但也不可能改变。
只是觉得这常氏一介女流,居然也比自己更强健,果然是将门虎女,倒也不凡。
诶,到了。
一路上甩着胳膊,很快就到了黄家,公主的那些侍卫,当年还是他亲自指定的呢,为的就是保护好这个妹妹,现在还在这里扮演家丁,远远见到太子到了,连忙殷勤上前,但还得做做样子,通报一番……
“哦?黄兄弟找我?”秦枫正在屋里,跟没过门的娇妻你侬我侬,听到有人造访,微微意外,但想着可能是有正事,便对兰娘道:“让他进来?”
“嗯。”朱镜媺脸颊晕红,刚才此地风光旖旎,虽然没有真的步入实质,但也被这不讲道理的家伙占了不少便宜,她正是少女怀春的年龄,对方又是千挑万选、情根深种的如意郎君,这一小会儿的笑闹温存,已经让她气喘吁吁,觉得身上湿漉漉、黏腻腻的,说不出来的古怪和别扭。
既然婚事在即,秦枫也不用见外,都是自己人,便直接吩咐黄府的家丁,道:“让黄公子进来吧!”
就这样,当朝太子,还得被允许,才得以进门,虽然知道是人设使然,但看着眼前这一对璧人,尤其妹妹脸上红潮未褪,光洁的额头上好像还残留着淋漓香汗,不由得想得愈发歪了,脸色也微微难看了些。
天底下当爹的和做哥哥的,都是一样心情,不管女儿或妹妹找到多么厉害的人物,总觉得自家吃亏,有一种白菜被拱掉的郁闷。
但现在,轮不到他生气。
还得老老实实,拱手拜见,口称大人。
“咳,别客气,坐!”秦枫这是毛脚女婿上门,却已经反客为主,很大方地招呼黄彪,笑道:“怎么有空过来啊,厂子那边的事情,忙得怎么样了?钱的问题你不用担心,过不了几天,就有一笔款子拿到手,足足够用了!”
是!那可不是!
朱标心想,我也是出了力的,说得好像全是你出的钱似的……
“大人放心。”朱标只得正色道:“如今万事俱备,只欠东风,只要大人的钱款到位,就能全面开工!”
“好,黄兄弟辛苦了。”秦枫琢磨着,这应该是明年开始,自己要着重关注的头等大事,不能马虎。
“诶,对了,刚好黄兄弟到了,帮我们出出主意。”秦枫笑道:“双喜龙纹佩的事情,兄弟听说过吧?”
“嗯,有所耳闻。”朱标心想我太听说过了,累死我了!
“百姓的盛情难却,现在我也要效仿当朝太子,在这黄金佩饰上签名刻字,但具体签什么,我跟兰娘有些不同意见。兰娘是说,就学太子和太子妃的模样,她留一个黄字,我留一个秦字。我觉得这样不妥,毕竟秦黄加在一起,有些高调了,倒不如就跟枫兰县学一样,用枫兰两个字,还显得雅致精巧。”
唉……
这个傻妹妹,真是爱煞了秦枫,是什么名分都不要了的。
朱标叹息,他知道不管是黄,还是兰,其实都不是妹妹的本名,不过她既然鸳盟已成,那就不在意这点小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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